023-67523389
招生热线( 9:00-17:30 )
欢迎访问重庆市职工职业培训学校官网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通过率超全市平均水平

职业道德(-2)

来源:中国环境出版集团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知识丛书》编委会浏览数:10 

001.jpg


第二节   重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管理规定


       一、重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管理体系简述


       重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管理体系是全国首个省部级政府部门施行的领域诚实守信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由“1 4”规章制度架构组成,“1”指市人民政府施行的《重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暂行规定》确立了应用领域、职责权限、权重值分派、执行程序流程、結果应用等重特大事师:“4”即4个际准,指市城镇建设局施行的《企业一般个人行为评价规范》《企业合同书履行合同个人行为评价规范》《企业品质个人行为评价规范》《企业安全性安全文明施工个人行为评价规范》。


       二、重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暂行规定


       1. 通则

       1)为推动建设工程行业诚实守信服务体系,进一步标准工程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造,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要求,融合本市具体,制订本方法。

       本市行政区内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以及有关管理方法主题活动,应用诚实守信综合性评价成效可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就是指评价执行企业根据本方法和评价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内从业建筑物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施工运营管理主题活动状况开展的量化分析得分。

       2)市城乡建设规划主管机构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的主管机构,承担公布评价规范和管理方案,健全相关数据库查询和诚实守信发布平台,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工作中执行监管具体指导。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机构依照项目风险管理管理权限,承担对所执行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开展监管。

       市、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机构应确立相对评价执行企业,实际承担建筑施工企业信综合性评价工作中。

       3)评价执行企业应坚持不懈公布、公平公正、公平的标准,格照本方法、评价规范和有关管要求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重视融合日常监管工作中,维护保养企业合法权利和社会发展集体利益。

       4)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借助地市级信基本建设管理系统和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平台交易,完成全省建筑项目信息内容、企业人员名单、监管信息内容的数据共享,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工地连动管控体制。


       2. 评价管理体系

       1)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由企业销售市场个人行为评价和企业当场个人行为评价构成,各自占总权重值的60%和40%。

       企业销售市场个人行为评价由企业一般个人行为评价和企业合同书履行合同个人行为评价构成,各自占总权重值的40%6和20%;企业当场个人行为评价由企业品质个人行为评价和企业安全性安全文明施工个人行为评价构成,各占总权重值的20%

       2)企业一般个人行为评价就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一定时间段内的销售业绩、缴税、奖赏、惩罚等信息内容的量化分析得分。

企业合同书履行合同个人行为评价就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一定周期时间内的建筑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办理备案、拖欠工程款确保、工程项目合同款清算履行合同、建筑项目工程进度履约情况的量化分析得分。

       企业品质个人行为评价就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一定周期时间内从业建筑物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施工期内的当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法状况的量化分析得分。

企业安全性安全文明施工个人行为评价就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一定周期时间内从业建筑物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施工期内的当场安全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法状况的量化分析得分。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时间段、周期时间等在评价规范中确立。

       3)企业销售市场个人行为评价采用加减法累积分规则测算,企业当场个人行为评价采用动态性均分制测算。加减法累积分规则就是指被评价建筑施工企业一定时间段内全部企业销售市场个人行为评价得分的加减法总计,动态性均分制就是指被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定周期时间内全部新建建筑项目某种企业当场个人行为评价得分的算数平均值。

       4)建筑施工企业各种个人行为评价按具体分数计算,小于0分的,按0分测算。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性评价应按各种个人行为评价权重值每日动态性测算。

       5)建筑施工企业**次评价前的各种个人行为评价待定分,以标书明确投标之日的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各种个人行为评价均分明确,直到此类个人行为评价逐渐评价截止。



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招生热线:
023-67523389
我是学员 预约课程 考证咨询 学费问题
我是专家 注册入驻 入驻流程 常见问题
关于我们

服务规则
用户协议
条件不足破格申报 · 轻松拿职称
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

·

扫码加微信
学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