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施工员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分类(-4)来源:中国环境出版集团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知识丛书》编委会浏览数:50次
二、危险源的识别与风险性评估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生产运营企业对重特大危险源理应备案建册,开展定时检验、评估、监管,并制订应急方案,告之从业者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突发状况下理应采用的应急措施。生产运营企业应该依照相关要求将本企业重特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措施报相关地区市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办理备案。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危险源识与风险评估标准》( DBJ50/T—246—2016)规定,工程建筑在作业前要开展危险源识别,当一个危险源的存有随着另一个或好几个危险源与此同时出现时,需分识别。 2. 危险源风险性评估 重特大危险源应开展风险性评估;比较大危险源可依据具体情况开展是不是评估;一般危险源并不开展评估。 (1)危险源产生事故概率评估。 危险源产生事故概率评估层级,应按危险源组成的因素,区划为3个层级的评估构造开展评估: 1)**层为目的层,为待评危险源; 2)第二层为内层,为组成危险源评估的基本上因素,由工作工作人员、工程施工机器、临时性设备工程施工方式 、自然环境因素和安全工作六大评估因素组成; 3)第三层为实际操作层,为组成六大内层评估因素的实际操作层评估因素。 (2)危险源很有可能造成 的事故宜按以下要求开展识别。 1)危险源很有可能造成 的事故可按16类事故开展识别; 2)当危险源还有别的很有可能造成的事故时,可给予提升; 3)对危险源产生事故概率开展评估时,解决塌陷、起重伤害、火灾事故、发生爆炸、冒顶片帮、中毒了日式榻榻米息等严重后果级别较高或易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事故开展识别。 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