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质量员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质量验收要求的规定(-2)来源:中国环境出版集团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知识丛书》编委会浏览数:11次
2. 工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企业工程的划分应按以下标准明确: 1)具有单独施工条件并能产生单独应用作用的房屋建筑及建筑物为一个企业工程。 2)工程建筑经营规模很大的企业工程,可将其能产生单独应用作用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子企业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以下标准明确: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技术专业特性、建筑部位明确。 2)当分部工程很大或较繁杂时,可按原材料类型、工程施工特性、施工程序、技术专业系统软件及类型等划分为多个分部工程。 (3)分项目工程应按关键技术工种、原材料、施工技术、机器设备类型等开展划分。 分项目工程可由一个或多个工程验收资料构成,工程验收资料可依据工程施工及质量操纵和技术专业验收必须按楼房、施工段、建筑变形缝等开展划分。 3. 户外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户外工程可依据专业分类和工程经营规模划分企业(子企业)工程。 4. 工程验收资料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主控芯片新项目和一般新项目的质量经品质检验合格。 (2)具备详细的工程施工实际操作根据、质量检纪录。 5. 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部工程含有的工程验收资料均应合乎合格质量的要求。 (2)分项目工程含有的工程验收资料的质量验收纪录应详细。 6.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操纵材料应详细。 (3)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和安装设备等分部工程相关安全性及作用的检测和取样检验結果应合乎相关要求。 (4)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 7.企业(子企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企业(子企业)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操纵材料应详细。 (3)企业(子企业)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关安全性和作用的检验材料应详细。 (4)关键作用新项目的抽样检查結果应合乎有关技术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5)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 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