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质量员 — 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及方法(-1)来源:中国环境出版集团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知识丛书》编委会浏览数:20次
一、产品质量问题解决的标准 1. 事故情况清晰 一般包含事故产生時间,事故情况叙述,并附带必需的样图与表明,事故观察纪录和发展趋势变化趋势等。 2. 事故特性确立 关键应确立区别下列三个难题: (1)是结构性的或是一般性的难题。如建(构)筑物缝隙是因承载能力不够,或是路基不匀称地基沉降或温度、环境湿度转变 而致;又如预制构件造成过大的形变,是结构弯曲刚度不够或是工程施工缺点导致等。 (2)是表面性的或是实际性的难题。如混泥土表层发生蜂窝状表面,就必须 査清內部有没有孔眼;对混凝土结构结构,还需要查清建筑钢筋生锈情况等。 (3)区别事故解决的急切水平。如事故不妥善处理,建(构)筑物是否会忽然坍塌:是不是必须 采用防护措施,以防事故扩张恶变等。 3. 事故根本原因精确和全方位 如地基承载能力不足导致事故,应当查明是路基土层欠佳,或是地下水更改;或是发生黏附性自然环境,是原地质环境察汇报禁止,或是发觉新的地质结构;或者施工技术或组织协调不当而导致等。又如结构或预制构件承載力不够,是设计方案横截面过小,或是施工质量拙劣,或者超重等。 4. 事故评价基本一致 对产生事故一部分的工程建筑结构品质开展评定,关键包含建筑物功能、结构安全性、应用规定及其对工程施工的危害等评价。相关结构承受力性能的评价,常见无损检测技术的各种各样方式,获得评测数据信息,融合工程项目具体结构等情况开展结构检算,有的还必须做载荷实验,明确结构具体性能。 在开展以上工作中时,规定各相关单位的点评基本一致。 5. 解决目的、规定确立 普遍的解决目的和规定有:做到设计方案规定,确保构筑物的安全性;修复外型;防滲补漏;封闭式维护;校准纠偏装置降低载荷;建筑加固;限定应用;拆卸复建等。事故解决前,相关单位对解决的规定应基本上统一,防止过后没法得出一致的结果。 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